112  年度  新店溪青潭  水質水量保護區

專戶運用小組水源保育與回饋計畫
綜合資料
辦理專戶運用小組
行政 工 作 機 關
水源局(小組行政機關)
計畫連絡人 姓名:林雪琴 電話:29173282*382 傳真:29183498
職稱:臨時人員 電子郵箱:a32238@wratb.gov.tw
小組審查核定日期 111/11/14

 

本年度水源保育與回饋計畫經費
項 目 提報經費
保護區專戶經費 小計 17,469,400 元
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水源保育與回饋計畫經費 自來水法第十二條之二第三項(原計畫提報項目)
水源保育與回饋費支用經費
0 元
自來水法第十二條之四第二項(擴及村里)
水資源保育之公共建設支用經費
0 元
運用小組行政經費 17,469,400 元
註:各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本年度水源保育與回饋費提報統計表請參閱附表。

 

保護區專戶經費支用項目
1 計畫類別 : 業務費 - 臨時人員薪資、加班費、勞健保費用、獎金、退休金等
112年度僱用人員採委外承攬方式辦理。費用總計1,600,000元。1、臨時人員薪資:編列3人。2、清潔維護人員薪資:編列1人。第1-4季除臘、洗地、打蠟、管理費、稅額等。臺北水源局辦公廳舍清潔維護服務,按其於本小組有關工作勞務量之比例,由水源保育與回饋費分攤1/3。 計畫提報經費
1,600,000 元
2 計畫類別 : 業務費 - 會議誤餐費
小組委員會議及查核誤餐費。 計畫提報經費
50,000 元
3 計畫類別 : 業務費 - 委員出席費
委員出席費計415,000元:1、編列非具公務身分委員12人,8次,單價2,500元,小組委員開會出席費。2、委辦計畫評選審查委員出席費35人次,出席費2,500元。3、委員出席交通費12,500元。4、參加水源保育與回饋相關業務會議委員出席費,編列非具公務身分專家學者 30人次,單價2,500元,專家學者委員開會出席費。 計畫提報經費
415,000 元
4 計畫類別 : 業務費 - 差旅費
小組業務承辦人員參加會議及公務聯繫,計50人次,每次以400元計。 計畫提報經費
20,000 元
5 計畫類別 : 業務費 - 通訊費
電話費、網路費、平板網路費、郵資費等。 計畫提報經費
282,000 元
6 計畫類別 : 業務費 - 車輛租賃費用
臨時交通車租賃〈9人座、20人座含司機〉委員督導、業務查核及其他相關臨時性行程等會議,每次10,000元,計10次。 計畫提報經費
100,000 元
7 計畫類別 : 業務費 - 辦公文具紙張等用品
辦公室紙張文具等用品費用。 計畫提報經費
20,000 元
8 計畫類別 : 業務費 - 電腦週邊耗材
購置影印機耗材等相關電腦週邊耗材費用。 計畫提報經費
200,000 元
9 計畫類別 : 業務費 - 宣導品製作及印刷費用
宣導品製作及印刷費用。 計畫提報經費
10,000 元
10 計畫類別 : 業務費 - 設備修繕費
辦公室設備維修、大門保養、電腦維修、飲水機維修保養費及相關設備維修費用。 計畫提報經費
150,000 元
11 計畫類別 : 業務費 - 小組行政工作委辦計畫
委辦費3,600,000元: 1、辦理「新店溪青潭水質水量保護區-水源保育與回饋業務服務計畫(112年)」,經費為3,600,000元。 計畫提報經費
3,600,000 元
12 計畫類別 : 業務費 - 其它必要執行事項
其他業務租金422,400元:1、辦公場所租金,計360,000元。2、洽公停車位租金2位,12個月2,400元/月輛,計57,600元。3、委員蒞局開會20人次臨時停車位租用,每次8時,30元/小時,計4,800元。 計畫提報經費
422,400 元
13 計畫類別 : 業務費 - 其它必要執行事項
辦公室場所水費、電費、管理費用等。 計畫提報經費
200,000 元
14 計畫類別 : 設備費 - 電腦及相關3C設備
購置資訊軟硬體等設備。 計畫提報經費
300,000 元
15 計畫類別 : 設備費 - 辦公用品
辦公用品費用。 計畫提報經費
100,000 元
16 計畫類別 : 設備費 - 影印機等電器用品
影印機等電器用品。 計畫提報經費
200,000 元
17 計畫類別 : 業務費 - 設備修繕費
有關本局預計於112年遷入臺北市景美區新辦公廳舍一案,當年度室內裝修及設置空調費用,預估為新台幣3,500萬元。因本局辦理水源保育與回饋相關業務,概應分攤相當比例費用,故擬於本專戶運用小組112年度行政計畫內,追加500萬元支應,以利業務推動。 計畫提報經費
5,000,000 元
18 計畫類別 : 業務費 - 小組行政工作委辦計畫
委辦費:4,800,000元。 1、辦理「新店溪青潭水質水量保護區水源涵養試辦計畫(112-114年)」,經費為4,800,000元 計畫提報經費
4,800,000 元

 

水源保育與回饋計畫經費支用項目統計:
合 計 17,469,400 元  
專戶運用小組行政費用 17,469,400 元  
計畫款項 保護區內提報金額 流用至 - 新北市景美溪上游 小 計 比 例
鄉┌鎮市區┘公所水源保育與回饋計畫經費 鄉鎮提報經費合計 0 元 0 元 0 元 100 %
自來水法12條之2第3項水源保育與回饋計畫 辦理水資源保育、排水、生態遊憩觀光設施及其他水利設施維護管理事項。 第一款 0 元 0 元 0 元 0 %
辦理居民就業輔導、具公益性之水資源涵養與保育之地方產業輔導、教育獎助學金、醫療健保及電費、非營利之家用自來水水費補貼、與水資源保育有關之地方公共建設等公共福利回饋事項。 第二款 0 元 0 元 0 元 0 %
發放因水質水量保護區之劃設,土地受限制使用之土地所有權人或相關權利人補償金事項。 第三款 0 元 0 元 0 元 0 %
原住民族地區租稅補助事項。 第四款 0 元 0 元 0 元 0 %
供緊急使用之準備金 第五款 0 元 0 元 0 元 0 %
使用水源保育與回饋費之必要執行事項。 第七款 0 元 0 元 0 元 0 %
其他有關居民公益及水資源教育、研究與保育事項。 第八款 0 元 0 元 0 元 0 %
小 計 0 元 0 元 0 元 0 %
自來水法12條之4第2項水資源保育計畫(擴及村里) 水資源保育之公共建設事項(擴及村里) 0 元 0 元 0 元 0 %

 

編號 研提機關
(縣、鄉)
計畫期程 計畫提報經費 各鄉(鎮、市、區)
提報計畫
1 新北市石碇區 112年1月 ~112年12月 56,000,000 元 附錄1
2 新北市坪林區 112年1月 ~112年12月 78,000,000 元 附錄2
3 新北市烏來區 112年1月 ~112年12月 75,728,000 元 附錄3
4 新北市新店區 112年1月 ~112年12月 75,000,000 元 附錄4
5 新北市雙溪區 112年1月 ~112年12月 37,000,000 元 附錄5
  合 計   321,728,000 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