計畫研提機關 | 新北市 烏來區 | 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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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質水量保護區名稱 | 新店溪青潭水質水量保護區 | ||||||||||||||
執行期間 | 自 112 年 1 月起至 112 年 12 月止 | ||||||||||||||
計畫連絡人 | 姓名:吳欣怡 | 電話:26616442分機135 | 傳真:26616194 | ||||||||||||
職稱:里幹事 | 電子郵箱:AL0285@ntpc.gov.tw | ||||||||||||||
二、本年度計畫經費: | 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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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本年度計畫內容摘要: | |||||||||||||||
水源保育與回饋計畫經費支用項目統計: | |||
計畫款項 | 保護區內提報金額 | 比 例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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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來水法12條之2第3項水源保育與回饋計畫 | 辦理水資源保育、排水、生態遊憩觀光設施及其他水利設施維護管理事項。 第一款 | 1,000,000 | 1.32 % |
辦理居民就業輔導、具公益性之水資源涵養與保育之地方產業輔導、教育獎助學金、醫療健保及電費、非營利之家用自來水水費補貼、與水資源保育有關之地方公共建設等公共福利回饋事項。 第二款 | 18,650,000 | 24.63 % | |
發放因水質水量保護區之劃設,土地受限制使用之土地所有權人或相關權利人補償金事項。 第三款 | 0 | 0 % | |
原住民族地區租稅補助事項。 第四款 | 2,100,000 | 2.77 % | |
供緊急使用之準備金 第五款 | 0 | 0 % | |
使用水源保育與回饋費之必要執行事項。 第七款 | 2,950,000 | 3.9 % | |
其他有關居民公益及水資源教育、研究與保育事項。 第八款 | 51,028,000 | 67.38 % | |
小 計 | 75,728,000 | 100 % | |
自來水法12條之4第2項水資源保育計畫(擴及村里) | 水資源保育之公共建設事項(擴及村里) | 0 | 0 % |
合 計 | 75,728,000 | 100 % |
五、計畫關聯(本計畫所列各支用項目之執行,另有相互配合之經費來源者,請敘明配合之計畫名稱、經費和計畫所屬機關等,若無則無須填寫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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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附件(請敘明本計畫相關之名冊或表單、補充資料等) |
本年度各項工作說明:包括辦理事項、對象、地點範圍(需為保護區內)、經費、作業方式、時程等。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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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水資源保育、排水、生態遊憩觀光設施及其他水利設施維護管理事項。(第一款) | |||
項 次 | 工作內容 | 執行經費 | |
1 | 計畫類別:水利及排水設施維護管理事項 - 排水設施興建、維護及管理 | ||
辦理烏來區水利及排水設施維護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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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,000,000元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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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居民就業輔導、具公益性之水資源涵養與保育之地方產業輔導、教育獎助學金、醫療健保及電費、非營利之家用自來水水費補貼、與水資源保育有關之地方公共建設等公共福利回饋事項。(第二款) | |||
項 次 | 工作內容 | 執行經費 | |
1 | 計畫類別:水電類 - 水費補助 | ||
辦理本區區民水費補助,符合本自治條例者第一款補助一萬元,第二款七千元,第三款五千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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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,000元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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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計畫類別:水電類 - 電費補助 | ||
辦理本區區民電費補助,符合本自治條例者第一款補助一萬元,第二款七千元,第三款五千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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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,400,000元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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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計畫類別:醫療健保 - 健保補助 | ||
辦理本區區民健保費補助,符合本自治條例者第一款補助一萬元,第二款七千元,第三款五千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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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,800,000元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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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計畫類別:教育獎助學金 - 獎學金 | ||
辦理本區學生獎學金(標準學年度成績總平均達六十分以上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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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,000元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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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 計畫類別:教育獎助學金 - 助學金 | ||
辦理區民助學金補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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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,500,000元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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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 計畫類別:具公益性之水資源涵養與保育之地方產業輔導 - 有機農業栽培、植樹保林或農地停耕獎勵 | ||
辦理有機農業栽培、植樹保林或農地停耕獎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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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,500,000元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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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 計畫類別:具公益性之水資源涵養與保育之地方產業輔導 - 農產品或地方文化產業推廣、行銷活動 | ||
推廣農、特色產品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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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,000元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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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放因水質水量保護區之劃設,土地受限制使用之土地所有權人或相關權利人補償金事項。(第三款) | |||
項 次 | 工作內容 | 執行經費 | |
原住民族地區租稅補助事項。(第四款) | |||
項 次 | 工作內容 | 執行經費 | |
1 | 計畫類別:原住民族地區租稅補助 - 原住民地區租稅補助 | ||
辦理本區原住民地區租稅補助,符合本自治條例者第一款補助一萬元,第二款七千元,第三款五千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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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,100,000元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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供緊急使用之準備金(第五款) | |||
項 次 | 工作內容 | 執行經費 | |
使用水源保育與回饋費之必要執行事項。(第七款) | |||
項 次 | 工作內容 | 執行經費 | |
1 | 計畫類別:業務費 - 臨時人員薪資、加班費、勞健保費用、獎金、退休提撥金、資遣費等 | ||
僱用水源回饋相關臨時人員5名薪資、保險費、退職準備金及年終獎金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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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,477,320元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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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計畫類別:業務費 - 會議誤餐費 | ||
辦理有關水源保育事務檢討會、單位督導考察及觀摩文化交流及其他相關等經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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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,000元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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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計畫類別:業務費 - 辦公文具紙張等用品 | ||
購置水源保育與回饋業務用文具、紙張等辦公用品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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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6,680元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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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計畫類別:業務費 - 差旅費 | ||
辦理水源回饋金相關人員5名,差旅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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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,000元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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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 計畫類別:設備費 - 電腦及相關3C設備 | ||
購置辦理水源保育與回饋業務用資訊硬體設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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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,000元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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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 計畫類別:業務費 - 其他必要執行事項 | ||
辦理回饋金業務優化系統維護、更新及設備維護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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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,000元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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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 計畫類別:人事費 - 加班費 | ||
辦理水源保育與回饋業務編制人員加班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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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,000元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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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 計畫類別:業務費 - 宣導品製作及印刷費用 | ||
辦理有關水源保育宣導說明會、宣導品及其他相關等經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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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,000元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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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有關居民公益及水資源教育、研究與保育事項。(第八款) | |||
項 次 | 工作內容 | 執行經費 | |
1 | 計畫類別:其他有關居民公益之居民福利回饋 - 垃圾清潔費 | ||
辦理本區區民垃圾清潔費補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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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,000元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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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計畫類別:其他有關居民公益之居民福利回饋 - 電話費 | ||
辦理本區區民電話費補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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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,000,000元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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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計畫類別:其他有關居民公益之居民福利回饋 - 瓦斯費 | ||
辦理本區區民瓦斯費補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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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,058,000元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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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計畫類別:其他有關居民公益之居民福利回饋 - 有線電視費 | ||
辦理本區區民有線電視費補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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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70,000元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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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 計畫類別:其他有關居民公益之居民福利回饋 - 老人津貼 | ||
補助本區65歲以上老人及55歲以上原住民老人健康津貼,符合本自治條例者第一款補助一萬元,第二款七千元,第三款五千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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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,500,000元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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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 計畫類別:其他有關居民公益之居民福利回饋 - 喪葬補助 | ||
補助本區區民死亡慰助金符合本自治條例者第一款補助10萬元,第二款七萬元,第三款五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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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,500,000元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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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 計畫類別:其他有關居民公益之居民福利回饋 - 原住民或生活艱困家庭定額扶助金 | ||
補助本區原住民生活扶助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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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,800,000元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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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 計畫類別:其他有關居民公益之公共設施維護管理 - 道路整修維護 | ||
辦理公共設施維護管理:道路整修維護工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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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,550,000元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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